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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绿色金融:政策引领、体系支撑、多方参与、共创共赢

BCG波士顿咨询 BCG波士顿咨询 2022-07-22



实现碳中和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。金融体系需承担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等重要功能,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柱。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迅速,规模全球领先。但在国家进一步大力推进“碳中和”战略目标要求下,仍需在政策和标准建设、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展、绿色评级和数据等基础设施建设、绿色金融主体扩展、境内外绿色合作推动等方面不断完善。


气候变暖已成为我们这一时代最重要的全球性挑战,各个国家逐渐认识到,如果在十年内不大力制止碳排放和气候变暖的趋势,气候变化将成为本世纪人类面临的最大危机。实现碳中和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,而绿色金融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柱。随着环境问题日益获得自上而下的广泛关注,绿色金融已经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。


2016年可谓是我国的绿色金融元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《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》给出了绿色金融的定义——为支持环境改善、应对气候变化、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而展开的经济活动,即对环保、节能、清洁能源、绿色交通、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、项目运营、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。随着绿色发展顶层设计确立,环境信息披露、环境压力测试等绿色金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,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初步形成,绿色信贷、绿色证券、地方绿色金融等领域都取得了进展。



中国绿色金融规模全球领先

但与需求仍相距甚远


从产品形态上看,我国绿色金融主要包括了绿色信贷、绿色债券、绿色股指产品、绿色基金、绿色保险和碳金融等。在各种政策的大力支持下,我国绿色金融实践和市场规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进展,尤其是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发展处在世界前列。


2020年,中国21家主要银行的绿色贷款余额超12万亿元人民币,大幅领先于其他国家,欧洲主要国家的绿色及ESG信贷规模总和约为7千亿元人民币。


《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19研究报告》披露的数据显示,2019年,中国发行了3,862亿元人民币的绿色债券,约占全球债券发行总规模的20%,中国贴标绿色债券发行总量居全球第一。


虽然规模上我们取得的成绩不俗,但由于我国绿色金融起步与国外相比较晚,相比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仍存在较大差距,供需缺口大、国际认可度低等问题亟待解决。


  • 供需缺口大:《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研究报告》(2020)显示, 2019年新增绿色金融需求为2.048万亿元,但2019年新增绿色资金供给只有1.43万亿元,2019年新增绿色资金缺口0.618万亿元。当前,绿色投融资未满足需求约4万亿—5万亿元,仍以每年约1万亿元的速度持续拓宽。


  • 国际认可度低:目前,中国绿色金融使用的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差异,使得国际认可度不足。2019年,中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中不符合国际标准的高达43.9%。



参考成熟市场绿色金融生态 

识别提升方向


绿色金融的繁荣发展离不开一个成熟的金融生态,这需要生态的各个参与方,包括政府及监管机构、资产端、金融机构与交易所、资金端,以及基础设施等通力协作,构成良性循环的生态链。



首先,在一个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下,政策方面有“大棒”和“胡萝卜”让参与方既有压力,也有动力。一方面,政府要有约束性政策的“大棒” ,对各个端有要求,比如资产端要有明确的环保定义,金融机构有严格的考核要求,投资机构有清晰的投资结构等;另一方面,鼓励性的政策“胡萝卜”也必不可少,如鼓励积极披露数据的行为,以及对于投资的资金给予税收优惠。


政策激励最佳实践案例


荷兰的绿色基金机制因建立了完整的公募绿色基金体系,撬动了大量私人资本投向绿色项目。


该绿色基金由荷兰政府于1955年发起,银行承诺把70%的资金投向绿色项目,虽然资金回报比市场均值低1%,但荷兰政府为参与绿色基金的私人客户提供总计2.5%的税收优惠作为激励。


如今,大部分荷兰银行都设有绿色基金,资金来源于私人客户。以2010年为例,荷兰政府少收了1.5亿欧元的税,却撬动了60亿欧元的私人资本投向绿色项目。



对比起来,我国绿色金融生态体系经历了长足、高速的发展,并且在政策面持续完善,但在基础设施建设、绿色金融资金、资产和机构的价值链完善、精细化鼓励政策上仍有完善空间。


1

基础设施

  • 绿色金融标准统一和国际互认仍待提升

  • 绿色数据披露有限,数据源分散,缺少金融科技与数据技术应用以强化信息收集和追踪

  • 缺少绿色金融为导向的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和多来源大数据整合应用


2

资产端

  • 部分绿色资产欠发展,绿色金融资产(包括碳信用)规模和交易通道有限

  • 资产吸引力有待提升,绿色溢价实现周期长,绿色项目外部效应内化和商业化存在挑战

  • 资产分布不均衡,多集中于领先企业和大型项目,中小企业和项目融资难;按行业看,绿色交通等领域支持力度大,绿色农业和绿色建筑领域金融支持相对不足


3

金融机构

  • 绿色金融的产品较为单一,目前仍以绿色信贷为主,其他专业、复杂解决方案能力待提升

  • 多数未成立专业的事业部或团队,资源支持不足


4

绿色金融资金端

  • 政策性资金体量大,配置及投资的专业能力待强化

  • 受国内外标准差异和投资手续较复杂的影响,支持绿色发展的跨境资本流动仍待加强


5

政策层面

  • 针对机构和零售投资者持有/投资绿色资产的激励不足,如资本要求、自持和风险计提要求

  • 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微观支撑体系尚未建成,比如助力企业绿色转型的配套扶持措施


绿色数据最佳实践案例


联合国开发计划署(UNDP)公益植树项目的尝试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,让后来者有迹可循。


该项目通过GPS定位种植的树木,将数据上传至区块链并共享给捐赠者,实现了绿色资产可追踪;借由测量树木产生的氧气值计算环境效益,将绿色资产表现得可测量;利用图像识别技术、智能传感器等技术搜集环境数据;并对环境数据进行综合搜集与处理,形成环境污染预警信息,为政府环境监管提供服务。值得一提的是,公益植树项目对于绿色数据资产化的尝试——将绿色数据生成数字资产并奖励植树者,植树者能够利用数字资产交换当地商品或服务。



加速顶层政策实施

引领体系化、生态化发展


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完善的过程中,我国在政策支持方面一直积极探索和行动,并在逐一解决上述提及的痛点。2020年10月21日,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改委、人民银行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联合发布《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,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。


  • 政策体系构建:推进低碳项目数据库建设,挖掘高质量的低碳项目;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绿色金融产品;明确主管部门责权,完善部门协调机制,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宏观和行业部门产业政策制定中,形成政策合力。


  • 标准体系完善: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标准一致,加快推动国际化标准认定,逐步完善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,统筹推进标准体系建设、制订气候项目标准、完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和建立气候绩效评价标准。


  • 民间和外资引入:撬动社会资本,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参与主体范围,引入国际资金和境外投资者,深化国际合作。


绿色金融是碳中和领域的重要抓手,需要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推动。除了政府主要部门,相关智库也在持续推动政策的完善。


  • 标准与激励:统一国内外的标准体系,强化通过再贷款和MPA考核等方式激励金融机构推动绿色信贷。


  • 绿色金融市场发展:鼓励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绿色金融创新,调整绿色资产风险权重和经济资本占用,鼓励外资投资境内绿色债券。


  • 跨境绿色投资:支持绿色金融跨境资产交易,提升绿色债券和金融资产国际认可度。



多方深度参与

共推绿色金融良性发展


不断出台的相关政策正在优化绿色金融体系,有助于推动国际化标准认定,逐步完善投融资标准体系,深化国际合作。在各个参与方推动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过程中,我们分享五方面的建议:


1

推动绿色金融政策的完善

政府机构需深入调研产业生态,针对不同参与方的难处给予纾解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;而绿色产业的参与方,有责任有义务从实践出发,给出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,来推动绿色金融政策的制定、调整和完善。


2

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

政府机构需制定国际统一、互认的绿色行业和绿色资产标准和定义,加强绿色数据收集和应用;建立绿色金融数据库,完善数据的认证、评级、监控流程和信息披露机制。


3

加速绿色金融产品交易平台

政府机构需建立交易平台(如统一的碳市场),改善资产证券化和流动性,加速绿色金融资产的高效流转和交易。


4

推进绿色金融产品标准制定和创新,

1

提升专业能力

金融机构需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的品类和覆盖领域,针对建筑农业等刚需行业,开发符合行业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。同时,金融机构应全面打造绿色金融的专业化运营能力。


5

多元化投融资渠道

金融机构与政府应配合鼓励保险资管和社保基金参与,引入国际资金和境外投资者,还有具有绿色意识的个人投资者的零售资金等。


作为减排合作中的关键一环,绿色金融的发展刻不容缓。各个利益相关方应携手打造完善的绿色金融生态体系,以此为基础实现绿色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。



关于作者

何大勇

波士顿咨询公司(BCG)董事总经理,全球合伙人,BCG金融机构专项中国区负责人,BCG亨德森智库中国联席负责人。


刘冰冰

波士顿咨询公司(BCG)董事总经理,全球合伙人,BCG金融机构专项中国区核心领导。


陈白平

波士顿咨询公司(BCG)董事总经理,全球合伙人,BCG社会影响力专项中国区负责人。


波士顿咨询公司(BCG)项目经理。


感谢康静婷为本文作出的贡献。


如需联络, 请致信GCMKT@bcg.com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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